1)第134章 演唱会_我要做大明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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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郎去年刚刚参加过春晚,演唱《同桌的你》,获得“观众评选最喜爱节目金奖”,他以为,自己正当红,可当六万多名观众齐声高喊:“卢冲!卢冲!”的时候,老郎猛然发现,他的时代已经快要过去,未来的时代,将属于卢冲!

  其实,一点儿都不奇怪,不论任何时代,人们都是看脸的,以老郎的长相,勉强比赵传好一点点,人们记住他的声音,记不住他的长相,他只能做实力派,做不了偶像派,卢冲则不同,他既有美妙的声音,也有俊秀的长相,他是偶像实力派,这样的最圈粉。※

  ※

  六万人的大型演唱会,换做其他偶像,都要打扮得花枝招展争奇斗艳,卢冲则穿着洁白的衬衫、浅蓝的牛仔裤、白色运动鞋,挎着一个吉他,简简单单地,潇洒地走上舞台。

  就这样简单的穿着,却仿佛散发着灿烂的光芒,凝聚着六万人的目光。

  卢冲以前的性格虽然很内向,偶尔还很自闭,但他从不怯场,反倒有种人来疯的气质,人越多,他越放得开,有这样的性格却去做技术工作,面对冷冰冰的机器,如果说人生的路没有选错,他是在自欺欺人!

  现在,在六万人的目光中,卢冲坦坦然,微微一笑,笑容清澈,仿佛破晓的阳光,现场三万少女都疯狂地呐喊:“卢冲!好帅!卢冲!好帅!卢冲,我爱你!”

  现在,卢冲不去想,为什么一场高考会莫名其妙地让他爆红,他只想,该如何把一首歌唱出动情忘我的感觉。

  第一首歌是《倔强》,卢冲弹着吉他,对着麦克风,忘情地唱着:“当我和世界不一样,那就让我不一样!

  坚持对我来说,就是以刚克刚!

  我如果对自己妥协,如果对自己说谎,即使你能原谅,我也不能原谅!

  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,我就是我自己的神,在我活的地方!

  对爱我的人别紧张,我的固执很善良,我的手越肮脏,眼神越是发光!

  你不在乎我的过往,看到了我的翅膀,你说被火烧过才能出现凤凰!

 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,我不怕千万人阻挡,只怕自己投降!

 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,紧握双手,绝对不放!

  下一站是不是天堂,就算失望,不能绝望!

 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,我在风中大声的唱,这一次为自己疯狂,就这一次,我和我的倔强!”

  这一段时间里,卢冲虽然一直忙着电影,但电视、电台、报纸上各种各样的质疑铺天盖地,质疑他放弃清华北大选择北电,质疑他的电影娱乐梦想,有不少人带着关心的名义,给他施加压力,试图用他们的世界观影响卢冲,似乎卢冲选择了清华北大才是正途,这个世界才会正常运转,说实话,卢冲饱受了压力。

  这一晚,当着六万观众,当着电视上亿万观众,卢冲用歌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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