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341章 正诡_绍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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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借贷,都可以找朝廷来盖个章、画个押,但是要交税。

  最少一贯,多了按照货物价值份额,千分之一来收,双方一起交钱。

  这个税的妙处在于,它不是强制性的税收,而是自愿的税收,而且巧妙的避开了底层赤贫百姓。

  毕竟,真正有资格去定这些合同的,都不会是最底层的百姓。而偏偏这些老百姓,尤其是购买一方的老百姓为了确保自己财产的合法化,往往会主动要求卖方和自己一起来让官府盖这个印,画这个押,以确保交易的合法化,也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
  试想一下,你在东京花一百五十贯买了一套准备安家的宅院,准备传给儿子孙子的,一百五十贯都花了,还不舍得那半贯钱……按照市价是三百七十文……去要一份有官府大印的合同,来进一步确保你对这个大宅子的所有权吗?

  便是再饶上一小份贿赂又如何?

  有官府大印和没官府大印,三方合同和两方合同,给人的安全感是不一样的。

  以这年头老百姓对官府权威的迷信,他们应该很乐意,上赶着来交这个税。

  确实是个巧思,而且绝对可行!

  另一边,就在张德远盛赞印押税的时候,户部尚书林景默也在内心给印押税下了一个定论。

  不过,林尚书与其他人不同,他是公认的内秀,不仅是对印押税下了定论,却还早早的察觉到了赵官家今日给的这张纸的本质,并适时对在场许多人的心境有了猜度。

  且说,赵官家花里胡哨的搞了很多东西,但本质上无外乎是三大类。

  首先,不仅是印押税,北伐国债、海标旗、皇家资质商品化一样,本质上都是在拿信誉换钱,只不过前两者是整个朝廷的信誉,最后者是皇室自己的名头,而海标旗稍微复杂一点,大概是朝廷和皇家共同的信誉却还不止。

 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印押税设计的极为巧妙,而皇家资质商品化与海标旗也算是一种有成例的巧妙引申,阻力应该非常小。

  至于北伐国债,乃是题中应有之意,户部一开始就把这事放上日程了。

  而值得一提的是,再有了这么多信誉商品的情况下,单纯国债的份额完全可以进一步消减,以确保它处于一个安全份额内。

  其次,乃是海贸公司这个东西。

  这玩意明显是张俊张伯英那厮搞出来的大船队的制度化、稳定化结果……海贸纲嘛,早就惊动整个东京城了,看来就是为这个作呼应。

  按照赵官家的解释,不仅仅是海商,还有货主,也不光是张伯英,甚至皇家、代表了朝廷的都省,以及部分高官权贵都能拿各自的名头进去,成为东家。

  然后大家商量着来,一起减少公司的阻力,一起分钱。

  这么做,肯定算是有一定开创性的,好处大大的……因为它能减少风险,避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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