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百七十四章 各路风潮_远东之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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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运动铺开,各地抓捕的“社党”分子越来越多。按照休一株在虎岗审判大会上宣布的三条惩办原则。起初的半个月,各机关、单位和部队无论抓捕犯人还是处决犯人,都得上报肃反委员会,取得批准。

  后来要抓要杀的人越来越多,肃委会来不及作出批复,:干脆下发了一个文件《闽西苏维埃政府第25号通告》,作出了新的规定:“如有迫不及待要先处决的,可以先执行。再补报到本政府追认。”

  于是,疯狂继续!第25号通告的新规定,打开了滥抓滥杀的总闸门。

  狂潮起处,人头纷纷落地。被处决的“社党”分子。十有**是各级党组织、苏维埃政权中的中坚分子,相当部分是闽西各地红色区早期的创始人。

  不少地方一次又一次地宣布破获“社党”机关,出现的名称由“社党”支部,上升到总部,直至各级“特委”。

  闽西苏区的最高红色政权--闽西苏维埃政府。35名执委与候补执委,半数以上的人受到牵连。有的正在主持会议,就被突然而至的保卫干部,用一根绳子反捆两臂。锁住喉结,在人们的目瞪口呆中押走。

  赤色龙岩县委。曾三次宣布破获“社党”地下县委;就是一些区乡的少年先锋队,也发现了“社党”组织。

  之所以那么多的党员、干部被打成“社党”分子。主要是根据口供抓来的,抓来就审,以刑逼供,然后按口供再抓,越抓人越多。判定“社党”分子没有明确的界限,按照特委的文件规定,一些平时工作上犯有错误,或者消极落后的干部,一概可以视做“社党”分子。

  正如特委在“特字一六二号”文件中规定的那样:“这些分子,虽然不是社党成员,但实际上是社党的表现,是社党发展的对象。”左倾到了极点的肃反路线,有如一张疏而不漏的天网,只是需要,什么人都可以收捕其中。

  赤色永定县委,是处决曾牧春后改组的,由原县委常委、秘书长张觉先代理书记。张主持县委工作正好25天,就被县肃反委员会主席在全县的党团联席会议上宣布是暗藏的“社党”,就被逮捕起来。

  同时被捕的还有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郑世明等13名干部。这些被破获的“社党永定县党部”成员们,只在临时牢房里关押了一夜,每个人“过堂”一次,翌日上午一处山野荒地就成了他们的归宿。

  一个代理县委书记,竟由一个县委属下的肃委会主席主宰了命运,在“肃反中心”论指导下,当时政权混乱情形,由此可见一斑。

  赤色杭武县第五区的区委书记伍超然,没有及时按照县肃委发来的名单抓捕“社党”分子,第二天下午就被赶来的特派员下令逮捕,被抓的还有区委的主要干部12人。

  第三天上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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