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260 第 260 章(捉虫)_带着道侣一块穿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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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半天一直太太平平的原因——过路的龙卷风!这一路上的动物,要么跑,要么躲,要么就跟这头斑马一样。可要不了多久,躲起来和逃跑的野兽就会回来,这些死去的动物还会吸引来更多的草原猎食者。

  “走!掏!陶明(逃命)!”莫亚就第一个字说清楚了,不过他说没说清楚,应该对哥斯拉爸爸都没啥区别。而哥斯拉爸爸一走到死斑马身边,就伸脚……不是去踩,那是巨鹰时他去抓的动作,可意识到他现在的脚不一样了,他又来拉个原地一百八十度弯腰,这是想用嘴去啄,然后他又发现了这不行,无论是他的腰,还是他的嘴都不行。

  顶着莫亚的拉扯,哥斯拉爸爸的四肢不协调的扭动了一下,最后成功蹲在了地上,用两只抓住死斑马折断的,刺出皮肤的骨头,用更大的力气去掰,扩大伤口。他低下头去吸吮有些凝固的马血,啃咬马肉。

  顾辞久为自己擦一把辛酸泪,明明有几百种方法生活,吃熟肉,可现在他就只能茹毛饮血。

  莫亚不闹腾了,他也跟着蹲了下来吃肉,喝血。

  狮子时候的他,这么干会很舒服,现在作为一个人类的他,却觉得血又腥又臭,肉的口感也让他想呕吐——他上辈子明明还挺喜欢吃鱼生,吃带血的牛排啊之类的,但现在却反而完全接受不了了。

  顾辞久对着鹿的尸体一通捣鼓,有一个设定还比较不错的,就是他变成了人,虽然比起野兽形态力量和速度都有削弱,但也就是七成左右,作为一头能够从地上把自己庞大的身体托上天、能够用翅膀扇飞两头狮子、用脚爪直接刨出个一室一厅加阳台的巨鹰,他四肢的力量都是极其恐怖。

  所以,莫亚看着顾辞久从一开始,试探的从斑马已经受伤的部位折断它的身体,到后来,直接上手撕扯开斑马的皮毛,掰下斑马的肋骨,吃掉马心。那吃得全身是血的场面,看得莫亚心口一紧。

  明明是野兽的时候,同伴这么吃东西,他自己也这么吃东西,大家甚至能满嘴是血的打打闹闹。可现在却会不适应,这是……人性的回归吗?这种世界里当人真的不好,可是他不知道怎么变回去。

  莫·胡思乱想小能手·亚,又开始作死了,不过一切都在脑内进行中,顾辞久不知道,真是太……可(xing)惜(yun)了,不愧是气运之子啊。

  顾辞久掰下来两根斑马的肋骨,轻轻踢了踢蹲地上发呆的莫亚,他们俩再次上路了。

  天上已经有秃鹫在盘旋,不过,他们是经过漫长时间之后,第一和二个出现在这片大地上的人类,很多动物已经不认识人类了。对于大多数禽兽来说,陌生往往也代表着危险,而且这两个陌生的动物块头也不算小,它们决定谨慎对待。

  毕竟龙卷风过后,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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