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十二章 福有双至_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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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用鱼网活捉了。

  洞内还有另一窝已产下可能不超过一周的狼崽,我们也照单全收。

  让我们有一点伤感的是,这个洞有明显的人居痕迹,壁上还有壁画,洞内还有几颗人颅骨。

  看来是由于深入草原,被狼群反客为主了。

  回程中我们猎获了几只鹿和羊,但直到返回森林,也没见到我最想看的马群。

  回到村里,我为小狼崽和母狼各自单独建立了畜栏,但狼啸仍让不远处另外几个畜栏里的鹿和羊感觉到明显的不安。

  在近几天的食物采摘工作中,“老虎”有一次带回了一种植物的种子,我嚼了一颗——不错,淀粉含量比较高,就全部留下来了:大约有一两多。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,考虑到历史的发展问题,在我发展农业之前,给它取名字叫“粟”。

  十天后,母狼产下了七只可爱的小狼崽。

  不过木青坚决处死了它们的母亲——从小学就学过的各国寓言都告诉我,确实不能对野狼太过仁慈——我也没有反对。

  梅梅则表现出了极为母性的一面——在为母狼掉完泪后,即使我在畜栏中为狼崽铺了干草还搭了棚,又指定了一只母羊做奶妈,她还是坚持要将小狼放在我们的“卧室”里。

  “要!”这是她学会的几个为数不多的普通话词语。

  “冷!”——这是最主要的为狼崽辩护的理由。

  这比我发表长篇大论的说服工作还有效,只用两个字就打败我了,看着她同时抱着三只狼崽发急的样子,像小孩子在保护自己心爱的玩具,我心软了。

  从此要“与狼同居”了!

  阳春三月,江南草长,杂花生树,群莺乱飞。

  整个冬天,竟然没有下一场雪。

  看着被喂得滚圆滚圆,毛尖都在冒油的七只小狼,我有些哭笑不得。

  外面那几只大半个月的小狼已经会扑击锦鸡了,一只锦鸡能让五只小狼玩上一个上午。

  可我家里这几只呢,只会当梅梅的跟屁虫。

  梅梅为数不多的普通话长进也不太大,最长的句子也只有两个字——“讨厌!”

  可就这样,她还是教这几个小宝宝听她的普通话。

  每天看她不厌其烦地跟几个小狼心狼肺的家伙玩“来!”“走开!”“吃!”的游戏,我都有了一种被冷落的感觉——难怪后世的美眉都有收容宠物的爱好。

  春天到了以后,我带着战士们去了几趟草原。

  现在每一名战士都喜欢上了那个地方,有什么危险在很远的地方就可以察觉,而猎物则丰富得很,猛兽也不多——遇到过两只豹子,在我们的队伍前逃得比刘翔快多了。

  狼群留下的山洞现在成了我们的“草原宾馆”——有了这个落脚点,我们的一次狩猎行动可以持续几天。

  山洞离森林大约有15公里远,既不太深入,也有一定的安全感。就当这是深入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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